蓝云大使推广协议

 

本协议是蓝天云盘品牌推广大使(以下简称“蓝云大使”)开展推广活动、获取现金与积分奖励、进行积分兑换及相关权益的基本依据。

为保障蓝云大使与蓝天云盘合作的顺畅开展,提升推广体验并明确双方权责,特制定本基础规则。蓝云大使在参与各项推广活动时,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及蓝天云盘后续公布的相关细则。

一、蓝云大使的加入及退出

二、推广关系的建立、变更及终止

三、蓝云大使推广规则

四、蓝云大使奖励规则

五、蓝云大使规则的更新

六、定义和解释

七、其他

一、蓝云大使的加入及退出

1.1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蓝天云盘会员,可通过蓝云大使申请页面,在线加入并成为蓝云大使:

1.1.1 已通过蓝天云盘账号个人实名认证;

1.1.2 同意遵守本规则及蓝云大使诚信特别约定。

1.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蓝云大使身份将立即被取消或终止:

1.2.1 蓝云大使主动申请退出蓝云大使推广活动的;

1.2.2 蓝云大使被发现非蓝天云盘会员身份的(以其使用的蓝天云盘账号实名认证状态为准);

1.2.3 蓝云大使由于存在违规行为,被取消蓝云大使身份的;

1.2.4 蓝天云盘通过蓝云大使提供的信息与蓝云大使联系时,发现蓝云大使填写的电子邮箱已不存在或无法接收电子邮件,经蓝天云盘以其它联系方式通知更改,而蓝云大使在三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提供新的电子邮箱地址的,或蓝云大使的其他联系方式亦无法联系的;

1.2.5 蓝天云盘因经营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等原因,决定全部或部分终止开展蓝云大使推广活动的;

1.2.6 滥用蓝云大使身份,包括但不限于在相应渠道以“蓝云大使”身份发布政治内容、宗教标志、骷髅头、国旗、区旗等不良影响或敏感类素材;以及未经授权使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产品及解决方案信息等;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制度的行为。

1.2.7 未经蓝天云盘事先同意擅自推送大量垃圾邮件、信息等。或在蓝天云盘平台/第三方平台或社区,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邮件、博客、微博、论坛、社群、聊天工具(QQ、YY、来往、飞信、易信、钉钉)等渠道使用户体验差的推广方式进行推广的。

1.2.8 出现其他蓝天云盘认为应当取消或终止蓝云大使身份的情形的。

1.3 蓝云大使退出后再次加入蓝云大使的,应通过蓝天云盘规定的程序重新加入蓝云大使;蓝天云盘有权拒绝蓝云大使退出后一定期限内的再次加入申请。

二、推广关系的建立、变更及终止

2.1 被推广用户通过蓝云大使专属邀请码下载注册蓝天云盘,该用户与该蓝云大使之间的推广关系即已建立。

2.2 如果用户收到多个邀请码,只会与第一个分享的用户进行绑定。

2.3 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推广关系不成立:

2.3.1 被推广用户已与蓝天云盘商务经理、分销类合作伙伴等已触达客户建立关联关系的;

2.3.2 被推广用户与该蓝云大使被系统判定为同一用户的;

2.3.3 蓝天云盘判定推广关系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2.4 除本规则另有约定外,蓝云大使与被推广用户的推广关系,在出现如下情形时终止:

2.4.1 被推广用户已与其他蓝云大使建立推广关系的;

2.4.2 蓝云大使由于存在违规行为,蓝天云盘终止其蓝云大使身份的;

2.4.3 出现第1.2条的蓝云大使身份取消或终止情形的;

2.4.4 蓝天云盘判定推广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三、蓝云大使推广规则

3.1 蓝云大使应当在蓝天云盘的推广许可范围内(以蓝云大使活动列表为准),使用正当手段(例如:使用蓝云大使邀请码)等方式,推广蓝天云盘推广产品及服务,不应进行任何欺骗或虚假性质的推广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1.1 虚假、或扩大陈述蓝天云盘的推广政策及优惠;

3.1.2 采取诱导用户访问其网站、并通过放置网页插件、可执行代码等方式,强制与用户建立推广关系的;

3.1.3 擅自修改蓝天云盘发放的优惠券、代金券或其他奖励,将该等奖励与蓝云大使或者第三方的产品/服务联合、捆绑,而致使他人将第三方及蓝云大使与蓝天云盘的身份或产品/服务相混淆;

3.1.4 其他侵犯被推广用户知情权、选择权的不正当推广行为。

3.1.5 蓝云大使如使用上述非正当推广方式开展推广活动,蓝天云盘有权确认该等推广方式所带来的推广结果无效。

3.2 蓝云大使在其网站、平台或其他宣传渠道上,不得以蓝天云盘官方名义开展任何推广活动,若出现蓝天云盘可依据本协议1.2条终止相关蓝云大使合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3.2.1 擅自使用蓝天云盘、蓝天云盘关联公司、蓝天云盘合作伙伴的logo、域名或近似标识的行为;

3.2.2 全部或部分照搬、仿冒蓝天云盘页面;

3.2.3 擅自发布、转载蓝天云盘相关信息且不注明“转载/不代表蓝天云盘官方观点”;

3.2.4 其他容易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将其误认为蓝天云盘、蓝天云盘员工、蓝天云盘关联公司或蓝天云盘授权合作伙伴的行为;

3.2.5 其他相同或类似行为。

3.3 蓝云大使在开展推广活动过程中,实施的所有行为均应符合如下要求,否则蓝天云盘可依据本协议1.2条终止相关蓝云大使合作:

3.3.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内容;

3.3.2 遵守蓝天云盘在其官网相关页面公布和展示的升级规则、以及关于蓝云大使推广的各项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3.3.3 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3.3.4 不损害国家、社会、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

3.4 蓝云大使不得进行或试图进行任何破坏蓝天云盘正常、公平交易秩序、交易规则以及任何损害蓝天云盘利益的行为,否则蓝天云盘可依据本协议1.2条终止相关蓝云大使合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3.4.1 与其他蓝云大使、或被推广用户相互串通,弄虚作假,骗取服务费用;

3.4.2 利用发现的系统故障、规则漏洞等增加有效推广业绩、获得不合理的服务费用;

3.4.3 将蓝天云盘发放的优惠券、代金券、其他奖励转让或售卖给第三方,或以其他方式牟取不正当利益;

3.4.4 其他相同或类似行为。

3.5 蓝天云盘有权对蓝云大使推广活动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及处理,包括但不限于:

3.5.1 对蓝云大使的身份资格、推广关系的成立与否、推广行为是否合规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依据审慎判断,对于不合规情形进行必要处理。

3.5.2 蓝天云盘如发现蓝云大使推广过程中存在异常情形的,有权暂停与该蓝云大使合作的部分功能,直至取消蓝云大使身份,以维护蓝云大使业务的正常秩序。蓝天云盘并有权依据审慎判断,确认相关情形是否异常并采取适当措施。

3.5.3 蓝天云盘如发现蓝云大使存在违规行为的,有权采取给予警告、暂停或取消蓝云大使积分及现金发放、撤销异常交易、作废违规订单、追回已发放积分或已兑换权益、冻结蓝云大使账号(包括同人账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冻结与蓝云大使串通的被推广用户的蓝天云盘账号部分或全部功能、取消蓝云大使身份、其他相关处理等行为。

四、蓝云大使奖励规则

1.奖励的获得。

4.1.1 与蓝云大使存在推广关系的用户(包括其全部同人账号)在预付费推广返佣产品范围内,产生首购或者首购后的新购、升级、续费行为的,该蓝云大使可根据首购订单、首购后的新购订单、升级订单或者续费订单的金额获得相应的奖励。

4.1.2 上述首购订单、新购订单、升级订单和续费订单的金额不含优惠券、代金券等非实际付现消费金额,亦不包括退款金额。

4.1.3 蓝云大使领取蓝天云盘不定期发布的任务并推广达标的,可获得额外的积分奖励。

4.1.4 蓝天云盘活动期间,如活动规则明确排除蓝云大使的,用户购买活动产品将不能使蓝云大使获得积分。

4.1.5 蓝云大使对于所获得的积分如有异议,应在3日内提出,双方应查明原因并重新确认积分。如3日内蓝云大使未提供异议或未反馈,均视为确认。

4.2 奖励的扣除。

4.2.1 被推广用户完成订单支付后,进行退款操作的,该订单所对应的全部奖励将被扣除。

4.2.2 被推广用户完成订单支付后,进行降配操作的,该订单中除最终降配后的实际付现消费金额外,其他金额所对应的奖励将被扣除。

4.2.3 蓝云大使被发现存在第1.2条、第2.2条、第2.3条情形的,蓝天云盘有权追回已经发放的相应奖励。

4.4 蓝云大使返佣等级

4.4.1 蓝天云盘依据蓝云大使VIP等级或推荐人数,确定相应的蓝云大使等级。

4.4.2 蓝云大使等级有效期为1年。

4.4.3 蓝云大使有VIP充值和邀请被推广人充值两种升级方式。上月VIP充值额度或有效拉新首购人数,决定当月蓝云大使等级。

4.4.4 蓝云大使如果使用积分兑换相应权益的,不会影响蓝云大使等级的确认。

4.5 积分兑换

4.5.1 蓝云大使可使用一定的积分兑换相应的权益。不同等级的蓝云大使,能够兑换的权益种类和兑换条件不同。

4.5.2 如果蓝云大使未能满足兑换条件,或存在违规行为的,蓝天云盘有权拒绝其权利兑换要求。

4.5.3 100积分相当于1元,可兑换会员套餐、司法存证、数据恢复等所有付费服务。

五、蓝云大使规则的更新

5.1 蓝天云盘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制订、调整蓝云大使推广及奖励规则并以提前公众号公示、云盘通知的方式予以通知,按照通知中的时间予以施行,包括但不限于:

5.1.1 推广关系的确立规则;

5.1.2 推广积分细则,包括有效推广行为确认依据、计算方法、积分发放的时间和方式、积分兑换规则、结算周期等;

5.1.3 月度、季度、年度或不定期的推广奖励任务、奖励活动细则、惩罚措施等;

5.1.4 蓝天云盘营销活动的特殊推广规则;

5.1.5 其他与蓝云大使业务活动相关的规则。

5.2 蓝云大使有义务随时关注上述公示、公告及通知,如不同意上述规则的修改,应在相应的营销活动期间,或下一个推广周期开始后不参与推广活动。蓝云大使在接到该等通知后,继续开展相应的推广活动的,视为接受并同意相应阶段时间内的蓝云大使活动细则。

5.3 蓝天云盘会定期(通常以月为单位)或不定期公布相应的蓝云大使推广及奖励细则(“推广细则”),蓝云大使在该等推广细则有效期内所开展的推广活动,受该等推广细则的效力约束。

5.3.1 蓝云大使在参加蓝天云盘组织的各项活动时,蓝天云盘会就具体活动事宜制订对于蓝云大使的相应奖励、返佣规则等活动规则。该等活动规则就其具体合作事宜,具有独立效力;如活动规则未作约定的内容,可适用本规则的相关约定。

5.3.2 如上述推广细则、活动规则与本规则之间存在约定不一致的,优先适用顺序为:①活动规则;②推广细则;③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六、定义和解释

6.1 蓝云大使:是指自愿申请并获得蓝天云盘同意,参与蓝天云盘推出的各项推广活动,将蓝天云盘产品及服务推广给最终用户的蓝天云盘会员。蓝云大使是蓝天云盘社会化营销计划的重要部分,目前蓝云大使面向全国直招蓝云大使。

6.2 蓝云大使推广合作关系(简称“推广关系”):是指蓝云大使与其推广的蓝天云盘用户之间的一种一定期限内的绑定关系。蓝天云盘按照事先公布的推广合作关系确立规则,与蓝云大使存在推广关系的用户在蓝天云盘的消费情况等因素,确认蓝云大使的有效推广行为。

6.3 蓝天云盘产品及服务:是指蓝天云盘售卖的产品及服务的总称。

6.4 蓝云大使推广产品(简称为“推广产品”):是指所有参与蓝云大使推广活动,支持蓝云大使通过有效推广行为而获得积分或现金奖励的蓝天云盘产品及服务的统称。蓝天云盘有权适时调整蓝云大使推广产品的范围。

6.5 积分:是指蓝云大使通过参与蓝天云盘官方推出的各项推广活动,根据其有效推广行为,所获得的积分。100积分相当于1元,可兑换会员套餐、司法存证、数据恢复等所有付费服务。

6.6 用户:是指下载注册蓝天云盘、订购蓝天云盘产品及服务的客户。

6.7 同人账号:是指同一用户拥有多个蓝天云盘账号的,各个账号之间互为同人账号。

6.8 同一用户:是指基于不同蓝天云盘账号在注册、登录、使用中的关联信息,蓝天云盘依据系统判断其为同一用户;关联信息举例:同一证件、同一手机号、同一支付账号、同一设备、同一地址等。

6.9 新用户:是指未注册过蓝天云盘的新用户,该用户的任何一个蓝天云盘账号在蓝天云盘均没有付费购买任何蓝天云盘产品及服务的订单记录。新用户在第一次购买蓝天云盘产品及服务时又被称为“首购用户”。

6.10 老用户:是指同一用户所拥有的蓝天云盘账号中的一个或多个,在蓝天云盘已有付费购买推广产品订单记录。

6.11 首购:是指同一用户首次购买蓝天云盘产品及服务的行为。

6.12 有效推广行为:是指蓝云大使通过一系列行为,使与其存在推广关系的用户,产生了推广产品范围内的首购行为,且该等行为符合蓝云大使推广规则,可为蓝云大使带来相应的积分收入。

6.13 蓝云大使推广规则:是指本基础规则,以及蓝天云盘根据市场情况和业务政策,根据不同的推广期(一个或多个自然月度)制定的不同的蓝云大使推广具体活动规则,例如蓝云大使推广细则、具体活动规则等的统称。

6.14 蓝云大使诚信特别约定:是指蓝云大使在参与推广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廉洁、诚信、透明的商业行为规范。

6.15 上位规则:鉴于蓝云大使须通过其蓝天云盘账号开展各项活动,因此应当遵守《蓝天云盘服务条款》、《法律声明及隐私权政策》,统称为“上位规则”。

七、其他

7.1 蓝天云盘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拥有本规则的解释权。

7.2 本规则自2025年9月16日起施行。原蓝天云盘与蓝云大使之间的相关协议,自本规则施行之日起自动失效。

附:蓝云大使诚信特别约定

诚信特别约定

 

尊敬的蓝天云盘会员:

感谢您选择成为蓝云大使。在双方合作开始前,蓝天云盘特与您就合作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商业行为规范进行约定如下。

一、诚信约定

二、反不正当利益约定

三、反贿赂约定

四、廉洁诚信反馈渠道

五、约定有效期

一、诚信约定

诚信是双方合作的基础。您在与蓝天云盘的业务往来过程中,应当坚持诚信原则,承诺不从事欺瞒甚至欺诈的不诚实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1 在蓝云大使准入资格调查、商业合同订立(如有)、履行过程中,向蓝天云盘提供的文件、资料、数据、陈述和口头陈述等应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欺诈。

1.2 严格遵守向蓝天云盘做出的承诺,遵照蓝云大使管理规范,及双方签署的其他合同、协议和备忘录执行,按时、保质、保量向蓝天云盘/或蓝天云盘用户提供产品及/或服务,不得降低具体服务质量标准、不按约定标准提供服务,不得在为蓝天云盘/或蓝天云盘用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擅自篡改信息系统数据,不得违反合同牟取暴利等。

1.3 在与蓝天云盘/或蓝天云盘用户建立商业合同关系后,未经蓝天云盘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服务项目或服务工作的部分或全部转包给任何第三方完成。

1.4 特别提醒:您须明确,蓝天云盘/蓝天云盘所属公司员工未经蓝天云盘事先书面授权,做出的任何书面/口头承诺均为其个人行为,对蓝天云盘和您均不具备约束力。

二、反不正当利益约定

为保障公平商业竞争,您承诺不为促成合同的签订、履行,或获得比任何第三方更高的商业利益、更优厚的商业待遇、或证券市场增值等,而直接或间接向蓝天云盘及蓝天云盘所属公司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2.1 提供任何私人利益或赠与,包括但不限于实物、现金或现金等价物、优惠,以及其它财产性权益;现金等价物包括但不限于消费卡/券、提货券、购物卡、换购券、充值卡、交通卡、电话卡、各种话费的充值或其他可供使用或消费的充值、储值卡及其他形态的有价礼券或证券等;

2.2 提供娱乐及款待,包括但不限于卡拉OK、SPA、足浴、高尔夫、商业演出、旅游、商业体育活动、奢侈的餐饮款待等;

2.3 提供工作机会,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外包服务、兼职、咨询顾问等其他形式,及/或向其支付任何形式的报酬;

2.4 提供投资机会,即以本人名义持有或以第三方名义代持有乙方股权,但通过公开的证券交易市场且低于发行在外5%的权益、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无实际控制权的基金、或通过受益人非本人或关联人士的信托方式持有的股份除外;

2.5 提供借款,或其他利益。

您同意,一旦上述情形发生,蓝天云盘及蓝天云盘所属公司有权立即部分或全部终止与您之间的所有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并由您向蓝天云盘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a)合同约定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30%);或(b)蓝天云盘向您已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三十(30%);或(c)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总金额,以三者中最高的一项为准。您进一步同意,放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减轻应当赔付给蓝天云盘的违约金的权利。但与此同时,蓝天云盘仍然有权根据您的违约情节、配合调查情况等因素,酌情减轻、免除违约金的收取。

此种情况下,蓝天云盘有权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向社会公开您的违约行为。

三、反贿赂约定

公司贿赂是不良的商业行为,违背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增加开展商业活动的风险,同时危及公司的底线和声誉,损害长期利益。为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您承诺将坚决抵制贿赂行为并遵守如下约定,包括但不限于:

3.1 遵守中国以及任何适用国家禁止私有或公共领域贿赂、回扣、腐败、反竞争行为或不正当竞争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任何适用的反贿赂和反腐败的国际公约的规定;

3.2 不得为获得和保留业务或谋求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直接或间接向任何政府机构、政府官员、非国家工作人员授权、提供、允诺或支付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报酬、礼物以及其他有价值的物品或利益,或采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3 您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以明示方式,并如实入账;您接受的折扣、佣金也应当如实入账。

您同意,一旦上述情形发生,蓝天云盘及蓝天云盘所属公司有权立即部分或全部终止与您之间的所有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并由您向蓝天云盘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a)合同约定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30%);或(b)蓝天云盘向您已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三十(30%);或(c)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总金额,以三者中最高的一项为准。您进一步同意,放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减轻应当赔付给蓝天云盘的违约金的权利。但与此同时,蓝天云盘仍然有权根据您的违约情节、配合调查情况等因素,酌情减轻、免除违约金的收取。

2.5 此种情况下,蓝天云盘有权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向社会公开您的违约行为。

四、廉洁诚信反馈渠道

4.1 您如在日常业务过程中遇到蓝天云盘及/蓝天云盘所属公司员工存在索贿行为的,必须拒绝,并通过以下渠道向蓝天云盘举报。

蓝天云盘联系方式:18660012768

4.2 如果您对蓝天云盘及/蓝天云盘所属公司员工的索贿行为不拒绝、不申报,并满足其要求的,则该行为应视同您的贿赂行为。

4.3 蓝天云盘及蓝天云盘所属公司承诺,对您反馈的蓝天云盘/蓝天云盘所属公司员工有违反上述约定行为的举报行为及联系方式等进行保密。

五、约定有效期

5.1 您同意本约定在双方业务往来期间及合作终止后一直有效,且效力自动溯及至双方建立业务关系之始,双方所有实际业务(包括没有签订书面业务合同的)均适用本特别约定。

5.2 如果您在确认签署本特别约定之时,向蓝天云盘书面承认本约定签署之前存在的违反上述约定的行为的,蓝天云盘可考虑酌情减免您的违约责任及索赔金额。